【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记者昨日从前海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在审理一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被告在多次庭审中作虚假陈述,损害原告利益,严重拖延诉讼进程,该院对被告温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依法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属兔的今年多大 本案被告温某为原告的前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原告某公司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确定了新的董事长和代表人后,诉请被告温某返还该公司行政公章在内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始财务凭证等其他公司证照、财务资料。针对原告某公司诉请的返还该公司行政公章的诉讼请求,被告温某早在对其做的询问以及留样的原告公司的行政公章样板中明确自认,原告公司的行政公章一直由其持有和保管,但被告温某却在庭审中多次向法庭作虚假陈述,法庭查明事实方向,表现出严重不诚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释,前海法院对被告温某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罚款决定书送达被告温某后,温某没有向深圳市中级申请复议,也没有在履行期限内自动缴纳罚款,法院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依法将该罚款扣划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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