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25日,公司子公司用友移动(以下简称“用友移动通信技术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用友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4]400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用友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等21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试点期间,用友移动通信技术公司将积极整合用友集团旗下的用友NC、用友U8+、畅捷通T+及用友行业软件等上百款移动应用产品,依托集团企业客户资源和营销服务网络,并积极引入第三方合作,打造企业移动应用服务与运营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移动应用体验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