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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5-8-30 22:14:38 人气: 标签:技术支持与服务

  中证网讯

  8月21日,上海市金融办、市新闻办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以及市有关部门召开,对今天发布的《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请部分专家学者、金融机构围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与新闻进行了深入交流。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首先剖析了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之间的关系。郑杨主任认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紧密互动、相辅相成的,科创中心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和亮点,为国际金融中心赋予了新的内涵;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大有作为,上海应努力做好科技与金融深层次融合这篇大文章。

  今天发布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分析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融合,三个导向:一是需求导向。《实施意见》着眼于科技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别是初期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着眼于缓解融资瓶颈问题,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创新导向。《实施意见》力求深入把握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通过金融创新支持科技创新,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三是操作导向。《实施意见》从地方角度,既积极争取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又力求发挥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使各项创新举措可操作、可落地。

  郑杨主任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多样化信贷服务创新。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股权分散的张江科技银行等民营银行,建立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支持商业银行加强科技金融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外汇政策支持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投放。

  二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支持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设置和引入符合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需求的制度安排,推动建立与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对接机制。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设立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现代科技投资银行,支持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积极争取试点成立区域性小微证券公司,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并通过加强与众创空间、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合作,为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是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鼓励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与国内外成熟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等方式,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研发设备的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险、专利保险等符合科技创新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利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险等,实施补贴、补偿等励和风险分担政策。

  四是推动股权投资创新试点。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缓解科技创新企业“最先一公里”的资金来源问题。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报价转让系统建设,提升转让服务功能,丰富资本市场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外双向投资,扩大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范围,支持本市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到境外设立基金开展投资,引进新技术、新业态,促进产融结合。

  五是加大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设立大型政策性融资机构(基金),创新考核等运作机制,通过融资、再和股权投资等形式,与本市现有政策性融资机构、商业性融资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着力打造覆盖全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再体系。

  六是强化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支持功能。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允许符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企业接入相关支付清算系统。引导、支持相关机构依法合规在沪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支持各类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业务领域,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募集资金。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组建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披露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上海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协调与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七是鼓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发挥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桥梁作用,支持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与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创新投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科技园区利用熟悉区域内科技创新企业的优势,建立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协助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强科技创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科技创新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有效对接。

  八是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市相关部门和驻沪金融管理部门组成的本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估,研究科技金融服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监测金融运行风险,积极促进金融更好地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

  据介绍,目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已经成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将于9月份推出,大型政策性融资基金计划于年内成立;开展股权众筹业务试点、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以及张江科技银行、现代科技投资银行的筹建都在积极争取中。下一步,上海市将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实施意见》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研部主任王振营提到,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及可变利率定价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投放;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蒋明康介绍,银监局已出台了促进银行业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建立专营的组织架构体系、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项的激励考核机制和专属的信贷审核流程,以提高科技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上海证监局副局长韩少平提到,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证监局将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证券机构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全方位资本市场金融服务;上海保监局副局长舒高勇谈到,将推进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推动保险公司开发科技保险创新产品。

  作者:高改芳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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