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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的补充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5-12-25 21:44:41 人气: 标签:汽车企业新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议案》。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黄海”)2.85%股权和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持有常州黄海97.15%的股权合计100%股权转让给常州常高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1083号)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C[2015]E7097号)作为本次股权定价的参考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43,000万元。其中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225.5万元;向丹东黄海支付股权转让款41,774.5万元。公司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出售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本次出售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出售股权收益根据双方签订的交易总价扣除交易日常州黄海账面净资产价值及2015年度收购少数股东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常州黄海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确认为本次出售股权的投资收益。本次股权收益扣除少数股东收益后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收益。

  二、该交易事项对2015年度业绩的影响

  由于公司拟在2016年1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出售常州黄海股权事宜,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时点应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双方签署协议的生效时间确认收益。即本次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将不会对2015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1083号)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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