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議決建議派發截至 一七年八月二日(星期三)(「記錄日期」)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於本公司股東名冊(「股東名冊」)上之股 東(「股東」)。有關末期股息連同以股代息選擇之決議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二)舉行 通股股份(「新股份」)形式代替現金收取全部或部份末期股息(「以股代息計劃」)。根據以股代息計劃 (「平均收市價」),該市值為每股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五)(該等股份除息後之首個 (i) 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正(時間)或之前任何時間生效,並於該日 (ii) 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正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時間)期間任何時間 營運)(「中央結算系統」)內寄存、結算及交收。聯交所參與者之間的交易須於交易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為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36(2)條不將除外股東包括在內為必要及適宜。除外股東將不獲發選擇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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